泼出去的水”,平时没事儿,闺女回娘家看看就很不错了。
能去闺女家住几天的都很少,更别说一年能住三个月的。
顾砚清知足了。
程素素哭笑不得。
这人!
但就像顾砚清说的,一年能住三个月,真的很不错了。
说起来还是女婿人好,真的把他们当成一家人,不然哪儿能住这么久?
程素素也满足了。
第二天,顾蕴宁就起晚了,等她醒来,陆凛早已经去上班。
程素素把留得饭给顾蕴宁端屋里,低声道:
“宁宁,早上是阿凛给你洗得小衣服。”
“嗯,怎么了?”顾蕴宁还有些犯困,浑身无力。 程素素见她浑不在意,忍不住道:
“阿凛现在已经是副旅长,让他给你洗小衣服要是让人看到了怎么办?”
程素素还是有些旧思想。
怕陆凛被人笑话。
顾蕴宁却不在乎那些,直白道:
“妈,不管阿凛的职务是什么,那都是工作。如果因为他身份地位不同就对我改变,那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!”
“你这丫头!”
程素素想反驳,但转念一想,她爹官儿更大,难道就因为官儿大就不对妻子好?
“说得对!”
顾蕴宁原本是想妈妈要是想不明白就多说几句,没想到程素素思想急转弯,把顾蕴宁晃了一下。
真是哭笑不得。
正说话呢,林欢欢就拎着一条猪肉进来,天热,林欢欢又喜欢到处跑,晒得黑了一些,是非常健康的小麦色,大眼睛,笑容灿烂,一看就气血非常充足。
“宁宁,伯母!”
见两个小家伙醒着,正躺在堂屋玩小手,林欢欢也就没压低音量:“今天有猪肉供应,凛哥抢了一块五花肉,让我帮忙送回来。”
自从顾砚清他们过来后,林欢欢和萧定就基本不在陆凛那边吃饭,而是小两口自己做饭,但只要有空,林欢欢白天都会在这边帮忙看孩子,陪顾蕴宁聊天解闷。
“欢欢,辛苦你了,你买肉了吗?”
程素素对这个开朗又进退有度的姑娘喜欢得不行。她给林欢欢倒了一杯蜂蜜水。
之前她是想将林欢欢介绍给自己儿子,可惜,儿子经常不着家,被萧定抱得美人归。
“谢谢伯母,我买的也是五花肉。”
刚从外面回来,喝一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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