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思行望着厨房到客厅的距离,再看着被精准劈成两半的苹果,忍不住在心里吹了声口哨——好准头。
但,余光扫到温雅阴恻恻的表情,沈思行非常识时务地把那句赞叹咽了回去。
与此同时,沈衣整个人趴进他怀里,紧紧环住他的腰。
女孩的身子又小又软,轻飘飘的,跟怀里揣了朵云没什么区别。
沈思行在这之前只有抱儿子的经验,并且习惯了跟混凝土一样结实的儿子,冷不丁抱到浑身都软的女儿,他罕见的有点无措。
最终,男人选择用一种人机伪装人类的僵硬动作,非常轻微地,拍了拍沈衣的后背。
显然,
就算是再冷漠的杀手面对这种幼崽也是毫无招架之力。
见此一幕,温雅擦了擦手,从厨房走出来。
她蹲下身,张开双臂:“小衣,和爸爸聊什么,这么开心呀?”
沈衣扑进妈妈的怀抱,迫不及待诉说自己的愿望,“妈妈,我长大以后想要跟爸爸一起养猪。”
温雅飞给沈思行一记眼刀,嘴上温柔依旧:“为什么呢?”
沈衣脑袋埋在妈妈颈窝里,笑了下,没有说原因。
她上辈子在孤儿院养成的性格使然,从不主动和父亲联络感情。
与之相反的是宋怡天真烂漫,毫不惧怕宋观砚的冷漠,像是小太阳一样不断温暖着对方。
自然,比起她这个不讨喜的女儿,宋观砚肯定是想留下宋怡陪着他,将沈衣送去和豪门联姻。
从那以后,她就有了个未婚夫。
沈衣根本不想要什么豪门未婚夫。
越是平凡的家庭,越能给她足够的安全感。
况且,养猪如果做得好确实是个铁饭碗。
在沈衣陷入回忆时,温雅一把将试图在沙发躺尸的沈思行拽进了厨房开会。
“砰。”厨房门被带上。
温雅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,手里握了把菜刀,冷冷抵在沈思行脖颈的大动脉附近。
“你以后要是再敢对小衣胡言乱语,我就剁了你。”
沈思行动都懒得动,整个人靠在料理台上,想起女儿刚才那兴奋的模样,“谁让她那么好骗呢?”
“小衣的智商,经过我评估,大概约等于一头成年拉布拉多。”
虽然不聪明。
但比家里那几个心思深沉、硬邦邦的儿子好玩多了。
温雅握紧刀柄,深吸一口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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