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觉得那些辛辛苦苦考大学、读研究生的人,最终也不过是在给老板打工。而娱乐圈,有捷径。
他想过好日子,这有什么值得羞愧的?
生存本身就是一场博弈,有人靠脑子,有人靠力气,他靠脸和手段,各凭本事。
十八岁那年,他有了第一任“金主”。
一个富二代,长得……客观说,有点丑。但对他还算大方,送车送表送资源,虽然都是小资源,但对一个刚入行的新人来说,足够了。
他跟着对方两年,直到富二代家里安排联姻,对方毫不犹豫地把他甩了。
分手费给得还算体面,但也仅此而已。
那天晚上的酒局,就是经纪人在帮他“物色”新的目标。
包厢里坐着几个脑满肠肥的老总,眼神像扫描仪一样在他身上打转。经纪人陪笑着敬酒,说着“我们家小煊很乖的”之类的场面话。
何煊配合地笑着,心里却在快速评估:这个太老了,那个有老婆管得严,另一个听说有特殊癖好……
然后,尉迟彦出现了。
不是包厢里的客人,而是路过时,透过半开的门看到了里面的场景。
金色的头发,深邃的五官,挺拔的身材,以及那种与生俱来的、带着傲慢的高贵感。
最重要的是——他看起来很有钱。
身上那套西装何煊认识,某个意大利高定品牌,一套能顶普通白领一年的工资,腕表还是百达翡丽。
而且,尉迟彦看他的眼神,和其他人不一样。
不是那种赤裸裸的欲望,而是一种……审视?好奇?甚至带着点轻蔑?
何煊几乎是瞬间做出了决定。
他低下头,做出慌乱又委屈的表情,眼眶微微泛红,像只误入狼群的小鹿。
然后在经纪人又一次劝酒时,“不小心”打翻了酒杯,酒液溅到了身上。
“对不起对不起……”他声音颤抖,站起来想去清理,却“恰好”撞进了推门进来的尉迟彦怀里。
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。
尉迟彦皱着眉看了包厢里一眼,那些老总的表情从不满到谄媚只需要一秒钟——因为他们认出了这位“海外来的尉迟先生”,虽然不知道具体背景,但都知道他很有钱。
“他跟我走。”尉迟彦只说了四个字,就拉着何煊离开了包厢。
一出“救风尘”的戏码,演得恰到好处。
当晚,何煊就“感激涕零”地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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