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哗啦——”
不锈钢花洒喷涌而出,热水调节到38度,蒸汽瞬间填满了这个狭窄的空间。
当滚烫的水流冲刷过脊椎,带走那层似乎已经腌入味的死牢臭气时,李越双手撑着瓷砖墙壁,闭着眼,发出了一声爽到极点的的呻吟。
“啊”~
”舒服“~
“活过来了……”
他拿起舒肤佳香皂,像是要把皮搓掉一层一样,疯狂地在身上涂抹。泡沫从灰色变成黑色,被水冲走,然后再涂,直到泡沫变成了雪白的奶油状。
然后是海飞丝。
冰凉的薄荷感刺激着头皮,那种清凉的感觉顺着毛孔钻进大脑,让昏沉的意识瞬间清醒。
他在浴室里待了足足三十分钟。
直到皮肤都被搓得通红,直到手指尖被水泡得发皱,他才关掉水阀。
裹着浴巾出来时,手机正好在床上疯狂震动。
接通,是外卖小哥略带急促的声音:
“喂?先生,您的三个外卖都到了,东西有点多,我给您放门口了啊。”
居然是一个人送?
“谢了。”
李越打开门。
三个袋子,像三座宝塔一样码在门口。
黄色的药品袋,蓝色的便利店袋,红色的肯德基袋。
这就是现代文明的三原色。这就是支撑他在1400年前那个蛮荒时代活下去的底气。
李越把东西拖进屋,反锁房门。
他盘腿坐在地毯上,没有先拆药,也没有看那些神迹物资。
他颤抖着手,撕开了肯德基的纸袋。
一股浓郁又霸道的、充满了高温油脂的炸鸡味,瞬间在他的出租屋里爆炸开来。
这味道并不高级,但对于一个饿了十天的人来说,这比龙涎香好闻一万倍。
他抓起一块原味鸡,金黄的脆皮上还沾着黑胡椒颗粒。
“咔嚓。”
一口咬下去。
酥脆的外皮在齿间崩裂,紧接着是丰沛滚烫的肉汁,混合着咸鲜的调味,在口腔里横冲直撞。
“唔!!”
李越闭着眼,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油脂顺着嘴角流下来,他根本顾不上擦。他又抓起一杯可乐,猛灌一大口。
冰凉的碳酸液体顺着食道冲下去,气泡在胃里炸开,带走了一切油腻,只剩下爽快。
“这他妈才叫御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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