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,所有警员都是珍贵的,我们不愿损失同僚,所以,哪怕是抓一个人,我们都会出动好几辆车,一拥而上,先把人压倒了,再拷起来。”
陆冠弈想着偶尔看到的几幕。
好像还真是。
“不过,也不是没有穷凶极恶的,”南俊讲他之前被调去南省调查一个偷猎团伙的事,“偷猎团伙有枪,虽然很多都是老式,但常年在深山老林,身上有股彪气,而且,他们都知道自己一旦被抓,那些案底足够他们判死刑几十次,所以,一旦碰上,一定会竭力反抗的。”
他说着,眼神有点黯淡。
“……后来我们收网布控,是在一个宾馆里,那宾馆四通八达,有好几个出口,那帮人戒心重,早就摸熟了出口。当时我守的那道口子,就我和我搭档,还有另外两位当地协警。原以为那边出逃不方便,不大可能会碰上,谁知其中有一个人很狡猾,立刻发现了不对,他平静地目送自己那帮同伙去送死,自己却绕到我们那道关口,冲出去。”
“那人常年打猎,枪法很准,我搭档掩体没找好,当场就阵亡了,十几枪,全打他胸口……”
南俊轻轻摸过手上瘢痕:“我比较幸运,我藏得隐蔽,正好打中对方了。”
南俊想起当时搭档躺在地上年轻的脸,他刚从警官学校毕业,正对生活、职业充满热情,出发前还说,希望这次小小受个伤,蹭个三等功就行。
最后,确实是拿了功。
盖着红色的旗帜,一等功,白发人送黑发人。
他眼眶微微发红。
嘉宾们面面相觑。
谁也没想到,会听到这么一段。
林昔递过去一杯水:“南教官,喝杯水。”
“谢谢。”南俊喝了水,道,“你们不吃了吗?”
“吃,吃。”
嘉宾们纷纷低头吃东西,只是也不知是不是听了这么个故事,饭菜到嘴里,都有点没滋没味的。
一群人安安静静吃完这饭,又去厨房收拾碗筷。
等全部收拾完,坐在客厅里,沈夏突然感慨了声:“跟南教官的职业相比,突然感觉,我这种职业很没劲嗳。”
黎晚棠摸摸她脑袋:“又想什么?”
“也没什么,”沈夏双手绞着,“我就是突然感觉,自己挺庸俗,一点不高尚。”
林昔笑了下。
她也摸沈夏脑袋,只觉得这脑袋很好摸。
“夏夏啊。”林昔道,“南教官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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