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可能因为之前的过度下跌而产生报复性反弹。
那么,如何系统性地识别“错杀”?
这需要一套比“基本面不错”更精确的评估体系。陆孤影开始在文档上构建“第二则”的雏形。他将其命名为——“价值错杀法则”。
【孤狼第二则:价值错杀法则】
核心思想:
在“情绪极端法则”(第一则)识别出“恐惧极端”的战略性时机后,本法则旨在解决“攻击何处”的问题。我们的核心猎物,是那些在极端恐慌情绪中被“错杀”的优质资产。即,市场价格因非理性恐慌而严重低于其内在价值,且这种低估是暂时的、可修复的。
“错杀”的界定标准:
满足以下全部或绝大多数条件的下跌,可初步界定为“错杀”:
1. 核心逻辑稳固: 公司所处的行业长期成长空间依然存在,公司的核心竞争力(技术、品牌、渠道、成本等)未被削弱,商业模式未被颠覆。恐慌的根源是宏观、政策或市场情绪,而非公司根基动摇。
2. 估值落入罕见低估区间:
a) 纵向比较: 公司当前估值(PE, PB, PS等,视行业而定)处于自身历史估值区间的后10%(极端低估)或后20%(显著低估)分位。
b) 横向比较: 公司估值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估值水平,且这种差距无法用公司质地明显更差来解释。
c) 绝对价值考量: 基于保守假设对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进行折现估算(DCF),当前市值明显低于估算的内在价值,提供足够的安全边际(例如,市值低于内在价值估算的70%)。
3. 下跌动因外生: 股价下跌的主要驱动因素来自外部——系统性风险、行业短期逆风、市场风格切换、或非理性的恐慌情绪蔓延。公司自身经营正常,无重大负面事件(如财务造假、重大诉讼失败、核心产品失败、管理层重大丑闻等)。
4. 价值修复催化剂可预期: 存在未来可能触发价值修复的潜在因素,例如:恐慌情绪缓解、行业政策改善、公司业绩发布证实其韧性、行业景气度触底回升、并购重组预期等。催化剂不一定立即出现,但其逻辑是合理且可期待的。
“价值错杀法则”的提出,将“四维共振”中的“基本面”维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,并给出了更具体的衡量标准。它要求不仅要“好”,还要“便宜得离谱”(估值极端低估),更要“错得明显”(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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