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德四年,四月十八。
御史台与尚书右仆射宇文士及联合派出的核查小组,以一种近乎刻板的严谨进驻了北边军需筹备使司。领头的是一位姓郑的御史中丞,面容瘦削,眼神锐利,一看便是久经案牍、善于挑刺的人物。跟随他的还有两名御史台吏员,以及宇文士及指派的一名户部度支司主事。
核查并未如某些人期待或担心的那样大张旗鼓、兴师动众,也未立刻叫停使司的任何运作。郑中丞只是要求使司提供与弹劾事项相关的所有文书账目副本,并安排了一间安静的值房供他们查阅。他本人则分别与刘政会、杨军,以及稽核、催办、联络三房的负责人进行了单独谈话,问询的问题细致而刁钻,但基本保持在规则与程序范畴之内。
杨军坦然应对。他早已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:证明远房表亲关系疏远、且该皮货店获得分包订单完全经由华州州衙公开比价流程、并有完整记录的文件;石炭通道的详细规划图纸、选址依据说明、以及显示路线与那位致仕老臣别业实际距离的勘测图;使司自成立以来的全部钱粮账目汇总及分项明细,包括与柜坊的借款协议、利息计算、还款计划,每一笔预付工钱的发放记录与匠户签收凭证,所有账目皆有编号,环环相扣。
面对郑中丞关于“程序”与“法度”的质询,杨军回答得不卑不亢:“使司所为,皆在陛下特旨及秦王帅府军令授权范围之内。一切逾越常例之举,如借款、分包、专运,皆有详细事由说明、风险评估及多重复核。若论法度,保障北疆、稳固社稷,便是最大的法度。若论程序,使司内部章程严于各部司常例,且所有重大决策皆有记录、有签押、有备份,可供随时稽查。下官以为,程序之要,在于防范弊病、保障实效,而非捆缚手脚、贻误战机。”
郑中丞面无表情地记录着,未做评价。但在核查账目时,那位户部度支司主事却私下对杨军感叹:“杨侍郎,不瞒您说,下官查过不少账,像使司这般清晰、完整、勾稽严密的,实属罕见。每一笔钱帛来龙去脉皆有据可查,各环节相互印证,想做手脚都难。单凭这账目功夫,便可见侍郎治事之严谨。”
核查在一种沉闷而高效的气氛中进行。使司的运作并未因此停顿,反而因为账目文书被反复调阅,吏员们更加注重每一份记录的准确与规范。前线催办、物资调度、生产协调,一切如常,甚至因为“模块化分包”的试点优化和“石炭通道”首次运输的(有惊无险)成功,而呈现出更稳定的态势。
然而,表面的平静之下,暗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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