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清晨,阳光勉强穿透灰蒙蒙的云层,给死寂的世界带来一丝微弱的光亮。
纪糖早早醒来,经过一夜休整,精神好了许多。她打开衣柜,犹豫了一下,最终挑选了一条柔软的粉色连衣裙换上。在危机四伏的末世,穿裙子或许不太方便,但今天,她想去后院看看那些她精心种植的玫瑰。
那些玫瑰,是她最喜欢的。如今世事巨变,她想去看看它们是否还在。而且,如果能采一些花瓣,或许可以做点玫瑰酱,也算是苦中作乐,给这绝望的生活添一点甜味。顺便,她也想再看看后院有没有李富贵留下的新线索。
她推开玻璃门,走到后院。新中式的庭院设计精巧,有假山流水(如今已干涸),有亭台小径。角落处,一小片玫瑰花田依然顽强地盛开着,只是缺乏打理,显得有些野性勃勃。
然而,眼前的景象让纪糖瞬间愣住了。
只见玫瑰花田边,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那里忙得不亦乐乎。
那是一只体型健硕、蓝眼三把火的哈士奇,正是她心心念念的李富贵!只是此刻的李富贵,形象实在不敢恭维。它浑身沾满了泥巴,像是刚从哪个泥坑里打过滚,原本黑白相间的毛发被泥水糊得一团糟。它正兴奋地用爪子刨着一株长势最好的玫瑰,嘴里还叼着一根被咬断的花枝,粉嫩的花瓣被它啃得七零八落,还在不停地甩着头,似乎觉得这“玩具”十分有趣。
整个花田被它祸害得一片狼藉,泥土翻飞,好几株玫瑰都遭了殃。
“李!富!贵!”纪糖又是好气又是好笑,忍不住大喊一声。
正在“辣手摧花”的李富贵猛地停下动作,警惕地抬起头,那双湛蓝色的、总是带着几分傻气的眼睛,在看到纪糖的瞬间,先是茫然,然后迅速被巨大的惊喜取代!
“嗷呜——!”它发出一声标志性的狼嚎(并不像),丢下嘴里的花枝,像个小炮弹一样朝着纪糖冲了过来,浑身的泥点随着它的奔跑四处飞溅。
纪糖蹲下身,张开双臂,毫不嫌弃地接住了这个泥乎乎的大家伙。李富贵兴奋得无以复加,拼命地用脑袋蹭她,用带着泥巴和口水的大舌头舔她的脸,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撒娇声,大尾巴摇得像螺旋桨。
“好了好了!富贵!乖!我就知道你这傻狗命大!”纪糖抱着它,感受着这久违的、鲜活温暖的触感,眼眶忍不住有些湿润。在经历了穿越、妖蟒、丧尸、生死危机后,能再次见到这个熟悉的、能拆家但也无比忠诚的伙伴,这种失而复得的喜悦,难以言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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