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生反感?现在漫画圈本来就因为网络IP改编越来越多,让原创漫画家颇有微辞。」
「这难道不是原创吗?」伍文华说,「这是根据一首歌来改编漫画,故事、人物都是漫画家自己可以去设想的,说白了就是蹭张骆IP的热度,这不是反而给他们机会去被看到和认识吗?」
「漫画圈的人未必会这麽想。」於含红直言。
伍文华:「漫画这块蛋糕现在就这麽大,还分什麽原创、改编,不抓住机会把漫画的市场做大,後面只能画地为牢。」
「其实漫画圈最近还挺热闹的,资本比较看好,有好几个漫画平台和漫画家都获得了大额投资。」於含红说,「我们之前培养联系的一些漫画家,都被挖走了。」
伍文华点头:「那不是更好?谁也没有抢谁饭碗。既然《同桌的我》的电影可以取得这麽好的票房,张骆的歌为什麽不可以?从歌到漫画,从动画到影视,现在不都在说IP的概念吗?张骆的IP已经是被市场验证过很多次的IP了,我们不抓住窗口期,等别人反应过来,这些IP就是别人的了。」
於含红看自己老板已经完全沉浸在其中,心里面也知道,此时此刻劝他理智是最不可取的—
而且,某种程度上,她也觉得老板的话说得没错。
做什麽事都得有点气运在身上才好。
张骆的气运,有点玄学的意思了。
张骆接到於含红的电话,知道伍文华的想法以後,也一愣。
他第一反应也是一这是不是有点离谱了?
《同桌的我》能成功,是因为它经过了二十年的传唱,的的确确成为了一个时代的记忆。
他那几首歌,何德何能?不被时间洗礼过的歌曲,能有这样的IP效应?
「其实一开始我也觉得不太靠谱,可我仔细想了想,其实不是不行。」於含红却劝道,「现在很多平台都在抢夺网漫市场,所以,原创漫画往往因为没有IP效应而占劣势。
你的几首歌,在大众层面都是知名的,我在想,如果可以举办主题徵稿大赛,其实对於很多还不出名的漫画家来说,是一个很好的曝光机会。短篇竞赛,获奖者拿奖金和预付稿费,获得长篇连载计划。」
於含红这样一说,张骆的主意立即改变了,觉得确实有搞头。
「主题徵稿的话,三鹅家能和Li站漫画平台一起做吗?」
於含红:「伍总肯定希望是Li站独家,但如果你希望三鹅家一起做,伍总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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