励。
“这里有一些纸张和笔,和你们之前用过的不太一样,你们今晚的任务,就是学会使用它们。”
林北让人从角落里取来一套套简易桌椅,便让他们适应一下。
用惯了毛笔的人,乍一用起圆珠笔来的确不太顺手。
好在这些人并没有几十年的书法经验,就当是重新学习用笔好了。
陆升照着林北演示的姿势抓起笔,惊讶地发现这种从未见过的笔竟然出奇地好用。
写在纸上很流畅,很省纸,也不会将墨迹溅得到处都是。
儿子陆重站在他的身边,看着陆升写字,既新奇又羡慕。
写着写着,陆升叹了口气。
“叹什么气啊,不会写?”林北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旁边:“这是你儿子?”
陆升慌张地站起身:“回禀,回禀贵人,是小民的儿子。”
贵人?
又多了一个称呼。
林北示意他坐下:“还没说呢,你为什么叹气?”
陆升壮着胆子道:“小民之前读书,花费最多的便是笔墨纸张,若是早有此物…”
他的话没说完,林北就眼睛一亮。
相比于毛笔,宣纸和墨,现代工艺生产出来的圆珠笔和白纸的价格简直不值一提。
圆珠笔用光了墨,还可以换个笔芯。
可以说,这两样东西对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来说,简直是大杀器。
这也是一门生意啊。
林北将这件事记下,准备日后交给人去做。
“我看你的字写得不错,明日就由你掌管这些人吧。”
他看了看小孩,随手变出一块糖。
“这是糖,想吃吗?”
陆重奶声奶气道:“想吃。”
“想吃就吃吧。”
林北把糖放在他的手里,原以为他会直接吃掉,没想到他却将那块糖分成了四块。
“是想分成四天吃?”
陆重摇了摇头。
“我想留着和我爹,娘,还有妹妹一起吃。”
还挺懂事。
林北摸摸他的脑袋,又掏出三块糖。
“吃吧,只要你爹好好干,以后你每天都有糖吃。”
他的一句话,就等于给陆升的未来铺好了路。
离开的时候,刘景看了陆升一眼,笑了笑。
生了个好儿子。
走出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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