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。
很快,苏婉怡就把饭盛好了。
陈长生看了看,自己碗里的兔肉最多,其次是二弟和小妹,苏婉怡碗里的肉最少。
没有说什么,更没有夹着肉往苏婉怡碗里送。
看来自己这个媳妇挑得还不错,哪怕是官宦出身,也能理解民间的疾苦。
好吧,其实是苏婉怡聪明,之前熬粥的时候,就已经通过旁敲侧击,从陈小果那里了解了家里的大致情况。
本来以为,自己这些罪囚家眷,发配一路就够苦了,没想到,边疆的军户生活也没好到哪去!
陈小果告诉她,像今天这种肉粥,一般根本吃不着,也就是逢年过节,还是在叔叔伯伯们接济的情况下,才能勉强吃上一回!
如果是平时,粥里的米粒只有现在的三成不到,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油水。
贫苦人家,都是紧着家里的壮劳力先吃,最后才轮到小孩子和老人!”
了解完情况之后,苏婉怡彻底惊呆了。
这种事情,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。
就这群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军兵,能保护大文朝的边境吗?
想想自己以前是怎么挑食的,想想以前扔掉的那些肉食和糕点,苏婉怡恨不得狠狠给自己几巴掌。
原来自己看不上的东西,对于某些人来说,却是无上的美味,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吃过!
“好了,有什么话以后再说,大家开始吃饭吧!”
如果不是陈长生毅力超群,早就忍不住开吃了。
身为佣兵之王,进一趟山为什么就只抓了一只兔子,还不是身体条件太差。
几乎没有任何调料的兔肉粥,喝在众人嘴里,却是那么的鲜甜。
粟米的碳水,兔肉的蛋白质,都是几人急需的营养。
大家从吃第一口开始,就再也没有停过。
什么千金小姐,什么官宦之女,饿急了和普通老百姓一样,吃东西也是狼吞虎咽。
浪费?
挑食?
根本不存在。
每根骨头都被苏婉怡啃得光洁溜溜,连一丝筋膜都不剩,和陈长安、陈小果不遑多让!
什么,为什么不连骨头一起嚼碎咽下去?
不好意思。
小骨头或许还行,稍微大一些的骨头,根本就做不到。
经常吃兔子的都知道,野兔的骨头和家兔的骨头,完全就是两种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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