嗣二十二岁。」
「当时,吐蕃人对唐朝作战连番战败,人心浮动,国势紧张。
在此乱局中,二十四岁的年轻赞普赤德祖赞决定亲赴前线调配兵马、鼓舞士气,并在郁标川举行了阅兵仪式。」
「时驻扎张掖的王忠嗣得知了消息后,立马判断这是一个绝佳的战机。」
「根据史料记载,盛唐开元时期,对吐蕃、突厥等作战,弩手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当时河陇唐军中,弩手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比例。」
「下了决心后,王忠嗣也不磨叽,连夜点了七百精锐弩手,准备复冠军侯故事。」
天幕上,画面悠悠一转。
黑夜里,年轻的王忠嗣站在地图前沉思已久,烛火闪烁,影子很长,也映衬着他的身姿无比挺拔。
“干了!”
王忠嗣从沉思中醒来,一声断喝后喊人为自己着甲,在演武场上亲点了七百精锐,朗朗道:
“儿郎们,当年冠军侯以八百人破两千匈奴人,抓了匈奴单于的祖父。”
“今天,我要带你们去做和冠军侯一样的事情!”
“我问你们,怕不怕!?”
演武场里,每一个被半夜喊来的唐军立马打起了十足的精神,将军话落后,个个呼吸急促,眸子里闪烁着对军功的渴望:
“不怕!”
王忠嗣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,随后雷厉风行进行了简单的部署,带领着一行人在星夜下疾驰出城。
......
西汉时期
刘彻的呼吸也跟着变得急促,双眼赤红,酸酸道:“弩手还穿那么好的铠甲,还一人配三马......”
射手也出肉装啊?你说这阴不阴。
“大唐太奢侈了,太奢侈了......”
眼红的话说多了,刘彻对安史之乱的痛恨也愈发变得和李世民一样。
密码的李隆基,这么富强的国家能被你玩成这样!
废物啊!
不会玩后就把号还给我,我来上号!
天幕上。
西域的地形气候不同于内地,这里的夜晚很冷,飘荡起了浓雾,将会对行军的方向产生了极大的误导。
然而,年轻的王忠嗣却展现出了足够深厚的功力,精准判断了方向,带着七百弩手星夜疾驰了足足三百里。
看到这里时,汉朝的人们已经摇头赞叹,此子有冠军侯之姿。
最起码,最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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