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的桌上,发出“当”的一声轻响。
老兵那只浑浊的眼睛,看了看金条,又看了看林枫这张年轻但看不透的脸。
他没说话,过了会儿,才拿起金条在手里掂了掂。
“K先生,不是诺亚港这种地方出来的人。”老兵的声音很哑,像嗓子里有沙子,“他更像个——艺术家。喜欢一切讲究的、贵的东西。古巴雪茄,苏格兰的威士忌,还有意大利手工西装,都好这口。”
“他有洁癖,不跟人握手,别人碰过的食物也不吃。”
“但最重要的一点,”老兵抬起头,那只眼睛里闪过一丝敬畏和恐惧,“他特别自信,或者说自负。他喜欢看对手掉进他设的局里,一步步走向死路。”
“在他的场子里,规矩,从来都只有他一个人定。”
林枫安静听完,点了点头。
“多谢。”
说完,他转身就走。
“年轻人,”老兵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“那不是一顿晚饭。”
“那是一场赌命的局。”
“你坐上桌,对家是头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。”
林枫脚步没停。
只是嘴角向上扯了一下。
野兽?
他这辈子杀过的野兽,还少吗?
……
两天后,晚上。
马可波罗酒店顶层,“天空之眼”旋转酒廊。
酒廊里铺着波斯地毯,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,整个地方亮得跟白天似的。悠扬的小提琴曲飘着,几个金发妞端着香槟和鱼子酱,在人群里穿梭。
但这地方除了酒味,还有一股藏不住的火药和铁锈味。
在场的人都穿得人模狗样,脸上挂着笑。可他们身后跟着的保镖,西装下摆都鼓着,眼神像狼,明摆着,这是一场豺狼的聚会。
这儿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说出去,都够三角洲地区任何国家的警备部门头疼好几个月。
林枫三人的出现,让这儿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点怪。
当他们三个穿着李斯搞来的意大利西装走进酒廊时,所有人的目光,都不约而同地看了过来。
那眼神里,有好奇,有打量,但更多的是看猎物一样的贪婪和敌意。
“看来,咱们挺受欢迎啊。”李斯压着嗓子说。
“不,”陈默擦着枪管,头都没抬,“我们是今晚……最值钱的猎物。”
林枫没说话。
他只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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