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壮汉公开擦着枪,看人的眼神不怀好意。
远处突然响了声枪,街上的人却跟没听见一样。
他们把车停在诺亚港西边的“铁锈镇”。这儿是雇佣兵和枪手扎堆的地方,消息最灵通,也最乱。
落脚点选在一家叫“最后归宿”的酒吧。酒吧老板是个瘸腿的老兵,店里的规矩就一条:“别问客人从哪来,到哪去”。
一进门,震耳朵的重金属音乐和酒味就糊了他们一脸。
林枫三人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。他像个老板,晃着杯里的威士忌,李斯和陈默一左一右站在他身后,一言不发地扫视着整个酒吧。
林枫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,是他在燕京时他妈送的,在昏暗的灯光下不小心晃了一下,那点光正好被不远处的一桌人看见了。
“嘿,哥们儿,看那边。”不远处一桌,一个莫西干头用下巴指了指林枫那边,“来了三只肥羊,看着面生。”
“老大说了,店里不能动手。”旁边一个瘦子小声说。
“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”莫西干头冷笑一声,干了杯里的酒,“我去‘欢迎’一下新朋友,你们看着办。”
说完,他就带着两个手下,晃晃悠悠地朝林枫那桌走过去。
“哟,东方来的朋友?”莫西干头一屁股坐林枫对面,脚翘上桌子,吊儿郎当地问,“第一次来诺亚港?懂不懂规矩?”
林枫抬了抬眼皮,没理他。
“小子,老大跟你说话呢!”旁边一个手下火了,伸手就来抓林枫的领子。
可他的手还没碰到人,就被另一只手给抓住了。那只手看着挺干净,甚至有点瘦,却像铁钳一样,死死扣住了他的手腕。
是李斯。
“咔嚓。”
一声脆响,像掰干树枝。
那手下的手腕被李斯往后一折,弯成了一个直角!
“啊——!”
惨叫声一下盖过了酒吧的音乐!
“法克!你敢动手?!”
莫西干头急了,从腰里拔出匕首就朝李斯捅过来!
但他快不过另一个人。陈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他边上,他没用武器,只伸出手,在莫西干头的后脖子那儿不轻不重地来了一下。
莫西干头浑身一麻,像是被电了一下,力气瞬间就没了,软得像滩泥,倒在地上抽搐,口吐白沫。
酒吧里一下就安静了。
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看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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