荀展不知道,他也不关心,他此刻正在享用着美味的熊掌,一顿一只!
而他也终于尝出来,哪一只熊掌真的好吃了。
荀展更不知道,就在自己猎杀公熊之后,克莉斯就已经退出了比赛,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英姿之后,就算是贮存了食物,克莉斯也没有信心在再继续下去了。
当克莉斯坐上飞机,飞机打石屋头顶经过的时候,克莉斯望着下面坐在石屋门口,也不知道啃着什么的里奥,用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话呢喃道:“他简直就是个魔鬼!”
除了魔鬼,她真的不能想像,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,才能在十几米和公熊对峙的时候,以冷兵器杀掉公熊,而且自己还一点伤没有!
这时候的荀展抬头也望着飞机,他不知道飞机是过来接克莉斯的,他不知道自己那一击,直接击溃了这个女人的信心。
他这时候想的是别的事。
什么事?
家里的熊掌吃完了!
四只熊掌,仅撑了三天,就被荀展给吃完了。
没办法,这玩意啃起来真的比猪蹄好吃,怪不得老祖宗把它们列为八珍之一。
这么说吧,作为一个理科生,文学素养一般般,荀展只能评价一句:太特么的好吃了!
唯一让他觉得有点稍稍不满的是,后掌吃起来腥味重了一些,也不知道是不是棕熊特么的走路都是一边走一边尿,后掌踩尿踩多了,怎么煮都带着一丝丝的尿骚味。
当然,也可能是荀展这边作料不够,但这时候他也没有办法上网,更没有办法请教国内的烹饪大师。
反正,将就着吃吧!
熊掌下肚,现在荀展吃别的总差了一点味道。
这也可以理解,你想想,你要是有一个炖的微颤颤的猪蹄,就算有别的菜,比如烧鸡啊,烧兔子啊,你选哪一个?
别人可能选别的,但荀展一定会选猪蹄!更何况,现在不是猪蹄,而是熊掌。
这么说吧,光是个头一个熊掌就胜过七八个猪蹄,这么个家伙捧在手中,一口咬下去,全特喵的糯糯的胶质,谁不上瘾?!
所以,啃光了最后一个熊掌的荀展,有点怅然若失,有点心有戚戚,就连最后一根骨头都没有舍得扔给旁边的米纱,自己捧着嘬了好一会儿。
实在是嘬不出味道了,这才扔给了旁边的米纱。
而米纱仅是嗅了一下,就把脑袋挪开了,因为骨头被主人嘬的都嗅不出肉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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