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外的商都开会,有酒店入住记录,有大堂经理作证。”
“但这几行代码告诉我们。”
“那一晚,他根本不在房间里。”
陆诚竖起一根手指。
“商都到豫州,当年虽然没有全线高速,但国道畅通。”
“单程三百公里,以周鸿飞那辆大排量的虎头奔,三个半小时足够。”
“往返七个小时。”
“从晚上十一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,中间有八个小时的空白期。”
“除去路程,他有一个小时的作案时间。”
陆诚摇了摇头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
“不,不止一个小时。”
“刘全的证词显示,周鸿飞是晚上九点离开的。”
“也就是说,他有整整十个小时。”
“除去路程,他有三个小时。”
陆诚的声音陡然拔高。
“三个小时!”
“足够他回到豫州,走进那个地下室。”
“足够他把徐曼绑在椅子上。”
“足够他打开电锯,把一个活生生的人,变成一堆碎肉!”
何志坚坐不住了。
他猛地站起来,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。
“反对!”
何志坚的声音有些急促,他意识到节奏正在被陆诚带偏。
“审判长,反对原告代理人的诱导性发言!”
何志坚整理了一下领带,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镇定。
“即便这份日志是真的,即便刘全现在的证词是可信的。”
“那能说明什么?”
他摊开双手,面向陪审团。
“这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那一晚离开了酒店。”
“离开酒店就是去杀人吗?”
“也许他是去见某个不能公开的朋友,也许他是去处理一些私人的商业事务。”
“毕竟周董当年的生意版图很大,有些商业机密不方便让人知到。”
何志坚转身盯着陆诚,目光锐利。
“陆律师,法庭讲究疑罪从无。”
“你证明了他‘可能’作案,但你没有证明他‘确实’作案。”
“你有他那一晚出现在豫州的监控吗?”
“你有他在高速路口的收费记录吗?”
“如果没有,仅凭他离开了酒店,就推断他跨越三百公里去杀人。”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