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亦是如此。
月余......
李煜心下思量。
其他人家,府内马匹肯定要少许多,草料消耗可能再慢一些。
但是正常时节,日常储备草料至多也超不过两三个月的量。
存的更多,根本就没有必要。
再说了,等到人都没得吃的时候。
杀马吃肉,也是迟早的事情。
李煜若真想取马,最长也拖不过三月。
等到城中活人都断了粮。
届时,坊内剩余的这些马......
纵使,张承志与赵琅联合,真的组织坊民,靖平了这衙前坊内的诸多尸鬼。
收集各户存粮以供幸存军民吃喝。
但无草可食的马儿们,迟早也得活活饿死在抚远县城内。
总不能,把活人的吃食,分给马?
人与人之间,多的还是算计。
赵琅这是在借儿子之口,向他传递一个清晰无比的讯息。
我赵家有马,这坊内,加起来更多。
但你若是想要......必须要尽快。
否则......
这些马匹自然就留不住!
这是一种无形的催促。
不伤和气,却又像一根看不见的钩子,精准地勾住了李煜心中最炙热的渴望。
哪个武人,不曾有过统帅铁骑,纵横疆场的梦想?
骑兵!
便是这个时代最恐怖,也最触手可得的战争机器。
尤其是全甲具装的重骑。
只要有一千......
不!
只要一百!
李煜就敢纵横驰骋在这辽东之地!
骑兵哪儿来?
当然是先要筹集了足够数量的马匹,才能训练兵丁骑行冲杀。
方能把兵卒从骑马步兵,转化成真正的骑兵。
而就算是卫所内的军屯农夫,骑上一匹战马。
他所能发挥的作用,也是成倍增长。
最直白的比较,一个沙岭堡屯卒,单对单应对一个奔跑嗜血的尸鬼......
尚无无伤必胜之把握。
但他若是骑了马,这屯卒纵使驱马冲撞,亦能轻松斩尸鬼于马下。
如那驾马引尸的老汉,凭着五匹驽马并驾齐驱,至少在坊内主街陆续撞飞了不下数十具尸鬼,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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