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就从国内吸引一批企业,开采煤矿、铁矿,在附近的城市建立冶炼厂,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。
但是,柳公权有个事情比较郁闷,由于朝廷没有放开国外各路的炼油业,导致法曼路北海沿岸产的石油,要拉回国内提炼,然后再拉回法曼路卖成品油。
这种做法在东面几个路还可以,像法曼路这样,距离国内遥远,一来一回,运输费用高不说,还非常耗时,经济上没有可行性。
于是,柳公权专门写了一道奏书,要求在西部的几个路,放开炼油业,可以在本地开采石油,就近提炼。
宗教方面,法曼路的压力倒是不大,各地宗教势力比较零散,还有些民族信仰原始宗教,只要这些宗教不违反“三化”政策,柳公权也不愿过多干预。
柳公权还发现了一个小问题,法曼路西北的法罗群岛和冰岛,距离大陆遥远,但是又有少量夷人在那里,不太好管理。
柳公权认为,那边每个地方只有千把人,派人过去管理太麻烦,于是让法曼师派出一些兵力,到了这两个地方,将法罗群岛的居民接送到苏兰郡,将冰岛上的居民接到爱兰郡。
此时,苏兰郡、爱兰郡一带人口不算多,有富余的土地,将他们安置过来,可以放在两个郡集中管理。
后面,朝廷批复了他关于建立14个郡的奏书,也批准了在穆庭、法曼、罗海、伏聂四个路,可以就地采油炼油,但是不管是石油还是成品油,跨路贸易依然加征售价2成的关税。
朝廷的用意很明显,石油可以在本地采本地炼,但控制卖到路以外,否则就要征收重税,算是开了一个小口子。
在法曼路,森林资源丰富,木材便宜,自然没有人用煤油炉,但是灯油、润滑油、柏油还是有需要的。
北海一带的石油储量虽不是特别大,自产自足还是绰绰有余,也算是增加了一项收入。
14个郡确定后,柳公权又赶紧划清各郡的界限,设置郡界,并与伏聂路、罗海路一起设置起来路界,有效地控制了夷人的流动。
之后,柳公权又启动华、襄、夷居民身份证件的办理程序,建立起对三族不同的管理模式。
荆春望到达伏聂路以后,由于哈顿城还没建好,于是带领属员先在察里津落脚,在这里管理全路。
荆春望发现伏聂路面积广大,仅12个郡肯定不够至少再增加两个郡,原来的12个郡也要命名并确立边界。
在北高加索东部及伏尔加河入海口一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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