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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。
“罗德!別扑!封住他的右路!逼他往左跑!”鲍勃在场边大喊。
“吉米!別停!流动起来!口袋是活的!你自己就应该是最强的口袋!”
两人都在这种极限的拉扯中,疯狂地消耗著体能。
每隔五分钟,防守组的辅助人员就会轮换。
但罗德不换。
林万盛也不换。
乔文在坚持了三轮之后,就已经彻底崩溃了,趴在草地上乾呕。
剩下的时间,就是这两个队长的单挑。
罗德一次次把林万盛按在草地上。
林万盛一次次从罗德的指尖溜走,送出传球。
直到最后,两人都累得躺在草地上,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。
“泥鰍。”这是罗德喘著粗气给出的评价。
“牛皮糖。”林万盛看著天空,回敬了一句。
……
“那也不行!吃饭不积极,脑子有问题!”
艾弗里可不管什么训练不训练,在他的世界里,没有什么比那一锅正在炉火上咕嘟咕嘟冒泡的猪蹄更重要。
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电子表。
“五点五十四!!”
“我们必须在六点整坐在餐桌前!这是对厨师的尊重!”
两人加快了速度。
他们在晚高峰的人行道上左衝右突,像是在打一场腰旗橄欖球赛。
“out the way!!!(让路!!)”
艾弗里洪亮的嗓门在街道上炸响。
前面的路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嚇了一跳,下意识地惊慌回头。
在纽约街道,两个高大的身影在夜色中狂奔,通常只意味著两件事。
抢劫,或者抢劫之后逃跑逃跑。
几个路人甚至已经条件反射地想要举起手,或者捂紧自己的钱包。
然而,当他们借著路灯看清来人时,紧绷的神经瞬间鬆弛了下来。
冲在前面的,是一个金髮碧眼,皮肤白皙的壮汉。
跟在他后面的,是一个黑头髮的亚裔少年。
不是黑人。
“呼……”
路人们鬆了一口气。
只是两个精力过剩、正在打闹的高中生而已,大概是为了赶回家吃晚饭,或者是为了某个愚蠢的赌约。
没有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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